为进一步督促全区党员干部转作风、勇担当、抓落实,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氛围,近日,河东区纪委通报2起责任追究典型问题。
相公街道李家团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文贵履职不力受到责任追究问题。2016年,时任李家团村党支部书记的李文贵履职不力,对本村被拆迁户的抢建行为管控不力,造成拆迁工作被动。2018年9月,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文贵党内警告处分。
汤头街道东山东村党支部书记赵春奎工作失职受到责任追究问题。2012年12月始,担任东山东村党支部书记的赵春奎,擅自将本村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规划宅基地,并对该村违法建设监管缺失问题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8月,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赵春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这2起典型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争先创优意识,严格工作标准和程序,严实工作作风和纪律,敢于担当、勇有作为,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各项工作。
通报强调,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坚决服从各级党委、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运行高效。要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当前紧紧围绕新旧动能转换、民生工程建设、环保督查、扫黑除恶等工作重点,不放松、不停顿、不懈怠,以务实高效的作风抓好推进落实。要对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顽疾,坚持“零容忍”,真管真治,彻底整治。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执纪监察力度,对作风漂浮、“庸懒散慢”、懒政怠政、失职渎职的问题,坚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起,以严肃的问责追责倒逼责任落实,持续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