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正风肃纪,持续保持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和“四风”问题查处的高压态势,警示教育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近日,河东区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八湖镇张圪墩村原党支部书记付金台违规发放津补贴及节日福利费等问题。2013年7月至2015年2月,张圪墩村以小工费、站岗巡逻费等名义,违规向村干部发放津补贴,共计75420元。2013年、2014年中秋节,该村违规向村干部发放节日福利费,共计8300元。另外,该村还存在违规收取户户通集资、坐收坐支集体资金问题。对上述问题,付金台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10月,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付金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对张圪墩村党支部进行问责,责令整改,并予以通报。
汤头街道前篆注村原党支部书记赵余违规发放津补贴及节日福利等问题。2016年至2018年春节,前篆注村向党员干部发放白酒、大米、芒果汁等物品及务工补助4400元。另外,赵余还存在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节礼、违规列支招待费等行为,并对该村白条抵库、未按规定组织招投标问题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9月,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赵余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案例反映出在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心无敬畏、行无规矩,表明“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隐形变异仍然不容忽视,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不断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保持查纠“四风”的定力、耐力,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保持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