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同时也正值区镇换届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遏制节日期间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区纪委监委印发通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
通知指出,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抓好中秋、国庆及换届期间各项纪律要求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好“头雁效应”,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正风肃纪,带头遵守换届期间各项纪律要求。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不断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换届纪律要求落地落实。各级各部门要通过集中学习、谈话提醒、警示教育等方式,深入进行自查自纠、自警自省,“咬耳扯袖”,抓早抓小,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相关主责部门在抓好本单位、本系统作风建设的同时,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落实监督职责。
通知强调,严守纪律底线,做到令行禁止。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和严肃换届纪律的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要严格遵守“十严禁”换届纪律要求,严禁结党营私、跑官要官;严禁公款相互走访,违规收送礼金、月饼节礼、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福利等;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公款旅游,或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安排的旅游;严禁违规“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耍特权、搞特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在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表面文章,增加基层负担。
通知要求,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高频次、全覆盖、无死角的察访工作,严肃查处各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及趁换届之机相互吃请、收送礼品、拉票贿选、突击花钱等违反换届纪律问题。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跟上监督,尤其加强对被监督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廉政提醒,切实将“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的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要坚持“一案双查”,对“四风”问题突出的镇街和单位,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确保纠治“四风”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