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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纪委监委印发通知 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

来源:河东区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9-28

2020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厉行节约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遏制节日期间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河东区纪委监委日前印发通知,严明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

通知指出,要强化责任担当。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省市区委实施意见,严格按照区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坚决抓实扛牢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各级关于作风建设通知、通报等文件。通过谈话提醒、警示教育等形式,深入进行自查自纠、自警自省,教育引导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相关主责部门在抓好本单位、本系统作风建设的同时,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同志要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切实做到文明过节、节俭过节、廉洁过节。

通知强调,要严守纪律底线。中秋国庆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时间节点,也是考验广大党员干部党性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的试金石。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自我约束,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带头改进作风,自觉抵制歪风,树立务实节俭文明过节的良好风尚。要坚决做到七个严禁严禁违规吃喝、奢侈浪费,坚决防止舌尖上的浪费;严禁公款相互走访,违规收送礼金、月饼节礼、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发放奖金福利、实物用品等;严禁大操大办婚宴、升学宴等喜庆事宜;严禁以考察调研、招商引资、培训等名义公款旅游,或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用公款和个人安排的旅游;严禁违规使用公车、租赁车辆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通知要求,要严肃执纪问责。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首责,在统筹抓好经济社会发展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综合运用突击检查、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既紧盯面上四风问题的趋势和动向,又紧盯具体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把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作为纠治四风的重要内容,强化监督检查,狠刹奢侈浪费歪风。要坚持一案双查,对四风问题突出的镇街和单位,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要跟上监督,尤其加强对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廉政提醒,切实将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的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要继续在常和长、深和细上下功夫,督促相关职能部门针对四风易发多发的问题,堵塞漏洞、建章立制,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区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区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539-838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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