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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东区纪委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来源:河东区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7-09-26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近日,河东区纪委查处并通报了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凤凰岭街道中李家埠村党支部原书记王明信私自处置村集体资产、未将村集体资金纳入街道经管站代管问题。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明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郑旺镇大巩家村党支部原书记巩周祥违规收取宅基费、私自占用村集体土地等问题。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巩周祥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应由其个人承担的1000元费用退赔村集体。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不折不扣地延伸到基层、扎根到每个支部、落实到每位党员干部。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监督管理,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挺纪在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对侵占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要严格追责问责,对有案不查、压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坚决实行“一案双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