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将至,为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以良好氛围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河东区纪委近日发出通知,就加强国庆、中秋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要求。
通知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取得显著成效,但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节日期间人情来往密集,“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有的党员干部不收敛不知止,变换花样顶风违纪。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抓好国庆、中秋期间有关纪律规定落实,作为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的重要内容,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作为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积极部署、主动作为,进一步加强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警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纪律规定,同时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层层加压,锲而不舍、持之以恒,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让遵纪守规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形成清廉过节的良好风尚。
通知要求,要严明纪律要求,坚决做到“七个严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以钉钉子精神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细落实。一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不准违反中央和省市区委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大吃大喝或违规组织、参与“一桌餐”隐蔽聚会等潜入地下的吃喝活动;二是严禁公款走访,不准违规收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以及土特产品等节日礼品礼金;三是严禁违规发放节日福利,不准利用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或实物;四是严禁私车公养,不准违规借用、调用、换用、占用其他单位或服务管理对象的车辆;五是严禁公款旅游,不准接受服务管理对象安排的旅游等活动;六是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不准违规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七是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准借机敛财。
通知强调,要加强监督检查,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认真组织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用狠劲、出实招,始终保持纠正“四风”工作的高压态势。要发挥好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通过电话、网络和微信等方式,拓宽群众信访举报渠道,让“四风”问题无藏身之处。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国庆、中秋期间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坚持“一案双查”,对纠正“四风”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以作风建设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