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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东区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河东区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7-11-24

       近日,中共河东区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区扶贫办驾驶员王德庆公车私用问题。经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德庆党内警告处分,由区扶贫办收缴王德庆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责令区扶贫办办公室主任张勇作出书面检查。
       郑旺镇林家湾沟南村党支部书记兼妇女主任彭广花违规操办孙子出生喜宴问题。经郑旺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彭广花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2起典型案例,暴露出高压态势之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不收敛、不知止,甚至依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广大党员要深入查找思想认识方面不足,强化纪律规矩约束,真正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刻印在心、外化于形。全区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通报中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做到令行禁止。
       通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从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政治任务,持续加压用力,抓出习惯、抓出长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对纠正“四风”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要敢于动真碰硬,严肃予以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