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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 筑牢村级“三资”管理“廉防线”

来源:河东区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1-07-30

“我委在审查调查中发现部分提级监督村村居会计存在利用职权,违规使用或挪用村集体资金等违纪问题。为强化农村‘三资’监督管理,建议你单位对村级财务人员实行重点管理……”

日前,河东区纪委监委对提级监督村某村会计违纪违法线索进行核查时,发现该村会计在担任某银行业务代办员期间,多次将保管的村集体资金规挪用转存作为揽储业绩获利。在案件查处后,区纪委监委随即向农村“三资”监管主责单位区农业农村局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以案为鉴,对全区农村“三资”管理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规范管理。

随后,相关单位迅速行动,建立农村财务人员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兼职报备制度,强化村级用工源头管控,对私设“小金库”、账外账等行为进行排查清理,筑牢村级“三资”管理廉政防线。

这是区纪委监委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的一个实例。

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聚焦监督首责,制定《关于开展重点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选取8个村作为“提级监督”试点村,对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有关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职能部门查找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标本兼治,最大限度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我们坚持突出监督这个首要职责,把纪检监察建议书作为‘再监督’的有效手段,一方面倒逼‘点’上的整改,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另一方面也带动‘面’上的规范,督促相关单位从制度机制层面上进行整治,确保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人员王康说。

为严防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区纪委监委实行清单式、台账式管理,在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后,对问题整改、建议执行、建章立制等情况进行定期跟踪督办,按照整改情况“一月一报送”的要求,采取不定期电话督导、现场督查等形式进行回访,对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梳理日常监督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定期分析‘提级监督’村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及薄弱环节,持续用活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不断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确保村级监督常态长效。”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