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旗帜鲜明支持和保护担当作为的干部,激发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区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河东区纪委公开通报2起容错免责典型问题:
1、太平街道大太平村防疫物资集体决策不到位问题。2020年1月起,根据新冠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大太平村对村内道路进行了全面消杀,消杀过程中使用了部分热心群众捐赠的消毒液、酒精等物资。在群众捐赠物资使用过程中,大太平村没有严格按照区委有关规定集体研究使用办法并报街道备案,该村时任党支部书记刘庆德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鉴于大太平村系将捐赠物资用于道路消杀等维护群众生命安全的事项,且事后召开了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通报了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物资支出情况,充分取得群众的认可。2021年8月,太平街道纪工委对刘庆德违纪问题予以容错免责。
2、汤河镇大坊坞村服务中心办公楼建设工程未严格履行招投标手续问题。2019年6月,大坊坞村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研究,计划走正常招投标手续向外发包修建村委办公楼。因需垫资等原因,2019年6月至2020年4月,无建筑企业或个人报名,后经人介绍,九曲街道居民李某全参与报名。2020年6月20日,大坊坞村召开党员大会研究,一致同意由李某全垫资建设该工程,并签订了承包合同,按照市场价格约定了造价。该工程未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诸葛福宽作为该村时任党支部书记,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鉴于工程筹建初期大坊坞村严格履行了筹划组织程序,建设目的是为在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违纪情节和所产生的不良影响较轻。2021年8月,汤河镇纪委对诸葛福宽违纪问题予以容错免责。
纪律既有力度,也要有温度,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指示精神,打破“不想容”、“不敢容”、“不会容”的思想束缚,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进一步营造鼓励探索、宽容失误的氛围,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勇气、锐气和正气。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放下“多干多错,不干不错”的思想包袱,全身心投入到干事创业的热潮中,不断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