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建设是个永恒的话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教育实践活动有期限,但贯彻群众路线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河东区的村级干部作风建设整体是好的,近几年河东区的快速稳定发展如果没有村级班子的团结一致,没有群众的广泛支持,很多工作都无法正常开展。事实也证明了,哪个村班子团结,风气正,哪个村的村民就好管理,就支持拥护村委的工作,上访的也少。但也有一些村级干部在作风建设上没有端正思想,摆正位置,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
一、村级干部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能力平庸,不思进取。主要表现在:不注重政策理论的学习,不思进取,安于现状,缺乏责任感,工作没有思路,不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缺乏开拓能力和创新能力,照抄照搬别人的工作方法,不知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适当变通。工作原则性不强,对分管的工作不敢抓不敢管,存在畏难发愁的思想,有困难就躲,特别是遇到计划生育、房屋征收、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难点问题时,不是积极解决,而是设法逃避或者往上推,甚至想着怎么从中给自己捞点好处,致使工作中缺位、错位、越位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是消极被动,得过且过。主要表现在:工作不主动、不积极,安排工作时“拨一拨转一转,不拨不转转”,贪图安逸、拈轻怕重、工作效率不高;对待上级决策部署不执行或消极对待,影响工作正常开展;政策落实不全面、问题处理不及时、实施监管不到位等原因影响工作进度;对职责范围内的事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妥善处理。
三是自由散漫,管理不严。表现最明显的就是上班纪律,村委经常“铁将军”把门,群众找村干部办事得提前打电话预约。一些办公场所好的村管理相对严格,制定了考勤制度,上下班正常考勤,有些偏远的村,村委好几天见不到人,村干部个人忙个人的,忙的还不是村集体的事。有的村分工不明确,遇事村干部推诿扯皮。还有的村“两委”班子拉帮结派、不团结、各自为政,相互拆台,班子没有凝聚力,阻碍了村级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四是铺张浪费,无视法纪。个别村干部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严重,借着迎查、加班的名义大吃大喝,还有的村干部为了赚个好“人缘”用公款宴请村里的党员、村民代表,为换届选举做打算;有的村村民监督委员会形同虚设,发挥不出作用,这里面有监管制度不到位的问题,也有村干部个人的问题。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后,省市区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更加细化的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加大了这方面的查处力度。目前各级党员干部虽然绷紧了八项规定这根弦,但仍有个别党员干部顶风违纪,今年以来,河东区通报了3起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问题,其中有2起涉及村干部,说明村级对八项规定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二、村级干部作风问题带来的危害
(一)引发群众上访,影响农村稳定
近五年来,区纪委、监察局共受理村级群众信访举报726件,其中,反映村级党员干部个人违纪问题的举报632件,占农村来信来访总量的87%,并且该类问题的信访举报所占比重在这5年中呈逐年上升趋势。尤其严重的是,在这期间,还发生了进京、进省的集体访、越级访。由于村干部不廉洁、不民主等问题导致的群众信访举报的增加,牵扯了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很大精力,甚至投入很大的人力、物力来解决问题,直接危害了农村稳定、干扰和破坏了农村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稳定兴村,没有稳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使群众致富奔小康就是一句空话。
(二)给集体经济造成重大损失
少数村级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侵占、私分、挪用公款的违纪违法行为,所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肥了自己,坑了集体,最终也使自己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比如个别村级干部作风霸道,独揽财经大权,在资金使用上随意操作、盲目拍板、造成决策失误,给集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的村干部以方便工作为由,坐收坐支,还有的村干部公款私存、私分利息,利用这种手段中饱私囊,获取不义之财;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参与各种消费娱乐活动;在饭馆乱吃、乱拿、乱欠,白条入账等等。这些问题给腐败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使集体经济蒙受损失。
(三)影响各项政策在农村的落实,阻碍经济发展
村级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严重侵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力,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削弱村级党组织和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挫伤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影响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阻碍经济发展。特别是一些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的村同经济比较发达的村之间的差距,有越拉越大的危险。
(四)直接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和基层政权的巩固
干部作风关系党的事业成败,村干部也不例外。村干部是村级各项事业发展的带头人,是村民致富奔小康的领路人,是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宣传者和具体执行者。村级干部和老百姓打交道最多,在群众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村级干部的作风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关系到农村社会的长治久安和和谐发展。在群众眼中,一位村干部就是一面“旗子”,只有带好了头、领好了路,群众干事才有劲头、生活才有盼头。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更容易激起群众不满,直接引发社会矛盾,直接损害党的形象,损害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群众一旦发现村干部腐败,要在当地重新树立威信比较困难。
三、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的对策
(一)强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全面提高村级党员干部素质
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违纪违法现象,从根本上说是自身素质差、缺乏自控能力造成的。从查办的多起案件中也可以发现,很多违纪违法分子并不是只在一个领域、一件事上违法,往往一查查出一系列的案子。因此,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增强道德操守和拒腐防变的能力,是有效遏制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发生违纪违法越轨行为的一条根本措施。
一要强化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教育。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能为自己的工作提供正确的指导方向,使党员干部时刻牢记要为群众干事,不能干损害群众利益的事。
二要强化理想信念教育。习近平曾经说过,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通过强化理想信念教育,使党员干部能够从思想上增强反腐毅力,坚持“四个管住”: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不该喝的不喝;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跑的地方不跑;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收的不收,不该送的不送;管住自己的脑,不该起的念头不起,不该打的主意不打。
三要强化党的宗旨教育。要使每个村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我们党的一切奋斗都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此,既要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又要真抓实干、勤政为民。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要从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我们工作好与差的标准,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四要强化法纪教育。法纪观念淡薄是一些村级党员干部走上违纪违法甚至犯罪道路的一个重要原因。要通过强化法纪教育,使广大农村党员干部明白什么是党的纪律所允许的,什么是不允许的;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不合法的。自觉用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来约束和规范自身从政行为,指导经济活动,切实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依法照章办事。
(二)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一是村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是村级民主监督的基础,没有公开,就谈不上监督。实行村务公开,要从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凡属村里的重大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都应定期或不定期向群众公开,除了按有关规定每年两次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外,遇到突发的重大事项也应随时向群众公开,听取群众意见,以保证公开的时效性。公开的内容必须保证真实性,不摆花架子、走形式,搞假公开;更不能借口维护稳定,拒绝公开。村务公开的重点是财务公开,包括财务计划及执行情况、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务、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用、干部工资以及群众要求公开的其它财务事项。
二是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应包括钱、账分管制度;招待费限额使用及审批制度;民主理财小组制度;会计委派或村账乡审、村账乡管制度;镇街定期对村级财务审计制度等。
三是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有的村的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的个人裁量权过大,不管事情多么重要、是否可行、结果如何,动辄就自己拍板,这种行为是明显的“一言堂”,必须改变。村里的重大事项,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经村级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不能个人说了算。
四是民主评议制度。为了加强对村级党员干部的民主监督,村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工作,都要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通过评议,一方面及时调整那些政治素质差、领导水平低、群众意见大的干部,一方面促进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改进工作、提高效率、搞好服务,加快本村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五是加强党内监督。要利用党小组会、支部大会、支委会以及各种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针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大力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纠正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良风气,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战斗力和凝聚力,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加大村级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镇街审计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的规定,对村级领导班子和主要干部在任期间履行职责过程中所应承担的财务责任、经济责任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真实、客观的评价。这样做,有利于客观公正地核实干部任期内经营集体资产所取得的实际成果,防止少数干部虚报经营成果、骗取荣誉;有利于客观公正的评价干部任期内遵纪守法、廉政勤政情况;有利于及时发现和查处少数干部的违纪违法甚至经济犯罪行为,避免给集体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有利于对干部的缺点错误早发现、早提醒,促其改过,从而最大限度地教育和保护干部,防止其因小错而酿成大祸。实行村级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不但为我们选任干部提供了依据,而且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转变,调动和保护了那些真正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干部的积极性,是一种有效的经济监督形式。
(四)加大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
区纪委、监察局把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作为办案的一个重点,严肃查处那些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的案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侵吞公款公物、中饱私囊的案件;与民争利,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案件;作风粗暴,称王称霸、欺压群众的案件;弄虚作假、欺下瞒上、失职渎职的案件。同时,进一步加强对镇街办案工作的指导,加大镇街纪(工)委办案力度,帮助他们掌握政策界限,改进办案方法,提高办案水平,做到保护能干事的、帮助有犯错倾向的、严惩违规违纪的,使腐败分子在党内没有藏身之地,全面促进我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为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创造良好条件和提供有力保证。
总之,加强村级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农村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对内要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牢固树立公仆意识,看待、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从思想上筑牢预防腐败的防火墙;对外要健全制度、加强监管,铁腕反腐。通过内外双层约束来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基层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