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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亮监督探头 让违规兼职取酬“无处遁形”

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4-07-30

“我的兼职所得按照规定全部退缴后,心里终于没有压力了......”河东区一名干部将违规兼职所得酬劳悉数退回后,如释重负地说。

为巩固拓展整治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和兼职取酬前期工作成效,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近日,河东区纪委监委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公职人员违规兼职取酬再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河东区纪委监委对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针对专项整治中反映出的问题狠抓整改,通过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查找监督漏洞,健全制度规范,切实以制度建设杜绝违规兼职取酬问题。

“在这次专项行动中,我们制发纪律监察建议8份,要求相关单位紧盯兼职取酬领域问题,跟进完善制度、形成长效常态,进一步加大违规兼职取酬整治力度。”区纪委监委党风室主任孟菲表示。

此外,党风室还加强与其他部门协作配合,综合运用大数据手段,打通数据壁垒,通过系统梳理、信息比对、分析研判,对每位工作人员信息逐条核查,有效拓展工作覆盖面。对离职、退休干部个人有关事项也进行了精准摸排核查,严查退(离)休领导干部利用违规任职、兼职取酬权力变现问题,防止出现“漏网之鱼”。同时,将近年来查处的违规兼职取酬典型案例作为警示教育“活教材”,面向广大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做到教育在前,提醒在前。

“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挂证’兼职行为,无论取酬与否,都已违反党的廉洁纪律。从严整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兼职取酬,需要纪检监察机关擦亮监督‘探头’,履行监督责任,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管理,从而有效推动违规经商办企业和兼职取酬再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河东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