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河东区纪委监察局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派驻工作全覆盖的要求,调整充实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切实提高派驻机构履职能力。
一是充实工作力量,确保业务全覆盖。2010年河东区对区直部门实行纪检监察系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后,全区共设立6个区直部门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7名。鉴于工作力量不足的实际,今年初区纪委监察局从镇街和区直部门选调了11名年轻干部充实到派驻机构,将区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部纳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监督检查范围,6个区直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检查部门由原来的43个增加至57个,联系部门27个,基本实现了派驻监督全覆盖。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履职有约束。河东区在实行纪检监察统一派驻之初,制定下发了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试行)》、《工作联系制度(试行)》。今年又结合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制度建设,制定完善了派驻机构《干部管理暂行办法》、《文电处理等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保证了派驻工作有章可循。
三是明确任务目标,确保工作有压力。根据纪检监察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年初区纪委监察局提出将执纪监督作为派驻机构今后的主要任务,进一步明确派驻机构的任务目标,派驻机构年内必须完成一定数量的查办案件、督导检查任务,对驻在单位进行两次派驻巡查。各派驻纪检组充分发挥好监督职能,督促驻在部门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完善了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廉政档案,参与了驻在部门重大活动的监督,与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参与了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督导,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徐同金)